小说主人公是林初一的名称为《历劫失败后,她回到七零年代修仙》,这本小说是都市生活小说,书中情节设定引人入胜,真的超好看。
朱爱华被吓破胆了,就算是住在靠窗的床铺,她也不想和林初一待在一个屋了,当天晚上就收拾铺盖搬了出去。…第二天早上。林初一一觉睡到自然醒。其他人见她出来了,神色都显得有些尴尬,低下头不敢和她对视,转过身都装作很忙的样子。张胜武不自然地笑了笑:“要过来一起吃早饭吗?”林初一微微一笑:“不用了,谢谢,我想了想,还是不能拖累你们,所以我打算自己开伙。”
朱爱华双臂环胸,一副高高在上的模样,又将事情吩咐了一遍。
“动作麻利点儿,可别耽误了大家伙吃饭,等我们吃完饭,你再将锅给刷了。”
朱爱华越说越来劲:“明天中午和晚上的饭也都是你负责,你现在起来,给我去烧点热水,我要洗脚。
明天别忘了将今天用的柴火给补回来,听到了没有?”
林初一冷笑一声,“那明天吃鸡吧。”
“你个馋鬼就知道吃好的,哪有鸡给你吃?”朱爱华一脸尖酸刻薄样。
林初一用下巴指向她,眼中闪过一丝冷意:“鸡不就在这儿吗?你叽叽喳喳的比鸡还吵。”
朱爱华愣了一下:“什么?”
林初一从床上下来,一把抓住她的衣领。
林初一比她高上一头,朱爱华感到一丝压迫感,扯着嗓子喊道:“你想干什么?”
林初一冷冷道:“烧热水,给鸡褪毛啊。”
说完就拽着她往外走。
宿舍里的其他三人屏住呼吸,努力降低自己的存在感。
朱爱华感觉有些呼吸不畅,额上冒出冷汗,眼神里带着一丝恐惧。
她…她想干什么?
是她想的那个意思吗?
啊,难道赵美雯说的是真的,这女人发起飙来,真的会下死手。
朱爱华双腿发软,尖叫一声:“啊,救命啊,杀人了!”
其他知青听到她的叫声赶忙跑了出来,就她们屋里的那三个知青没有出来凑热闹。
赵美雯将头露出来,呼吸一下新鲜空气,一脸幸灾乐祸:“我就说林初一不好惹吧,朱爱华还不相信,还让人家给她烧热水洗脚,咦,怎么不上天呢,被揍了也活该。”
另外两个知青没有帮朱爱华说话。
现在天冷了,地里的活不多,上工时间延后,他们都是六点半起床做饭。
一般都是三个人一块儿做饭,另外有一个专门挑水的,况且他们谁也没舍得用热水洗过脸啊。
现在朱爱华将所有的活计都安排给了林初一,摆明了就是在欺负人。
反正不关她们的事,睡觉睡觉。
张胜武揉揉眼睛走出来:“这是怎么啦?”
“不知道啊。”其他人也一脸懵。
林初一勾起唇角:“朱爱华同志安排我给她烧洗脚水,你们放心,我一定好好“伺候伺候”她。”
用最温柔的语气,说着最狠的话,听得众人心里直发毛。
朱爱华崩溃了:“你们快救我啊,她要将我放铁锅里给煮了。”
张胜武手心里全是汗,暗骂一声,朱爱华这是又做什么妖呢,自己没手吗,还让人家给她烧水洗脚。
本来以为朱爱华是个聪明人,现在看来就是自作聪明。
明知道林初一有病,还去招惹她干什么?
张胜武赔笑道:“林初一,这事是朱爱华做的不对,你先消消气。
这样吧,你先放开她,我让她给你赔礼道歉。”
张胜武用眼神示意朱爱华赶紧的道歉。
有这么多人在,朱爱华有些抹不开脸:“我…”
张胜武咬牙,态度强硬:“还我什么我啊,赶紧道歉。”
朱爱华声音像蚊子一样:“对不起。”
林初一挑了挑眉:“哦,你说什么?”
“我说对不起,你满意了吗?”朱爱华大声吼道,眼神有一丝怨毒,她从没受过这般屈辱。
林初一,你给我等着!
张胜武眉头紧皱,暗道一声:完了。
你这道歉的态度,谁能满意?
朱爱华就是平日里被人捧的太高了,有些忘了自己几斤几两了。
林初一摇了摇头:“哦,你的道歉我不是很满意。”
林初一抓住她的衣领,一拳打在她的肚子上。
不服,那就靠拳头说话,直到打服了为止。
有几个男知青冲过来拉架,林初一动作不停,一个转身将人甩了出去。
那几个男知青坐在地上,一脸懵。
怪不得赵美雯说林初一力气大呢,他们几个男的都被甩出去了,这力气确实不一般。
“林初一,就算是朱爱华再不对,你也不能打人啊。”
“就是啊。”
朱爱华也知道怕了,抱头痛哭,大声喊道:“对不起,对不起,我错了。”
林初一停下动作,转了转手腕:“哦?哪儿错了。”
朱爱华眼神里带着一丝惊恐,她错了,从一开始就错了。
错把一头恶狼当成了小白兔。
她软弱可欺的形象,都是装出来的。
朱爱华耷拉了下脑袋,“我不应该故意为难你,。”
林初一冷漠地瞥了她一眼:“我哪儿得罪你了?”
朱爱华有些难以启齿。
林初一挥了挥拳头。
朱爱华瞳孔微震,浑身抖个不停:“我说我说,你别打我。
你们刚来没有给我好处,我就想给你们个下马威,谁知道…谁知道…”
“呵,怪我不懂这儿的规矩了。”
朱爱华脸色煞白:“不不不,是我的错。”
其他老知青沉默了。
新知青刚来时,为了尽快的融入集体,会将从家里带来东西分给他们。
得到好处,他们也都默许了这件事,逐渐地就成了“规矩”。
这事突然被摆在明面上,他们才意识到,他们曾经也是新知青啊。
当时他们被迫将东西分给老知青时,也是满肚子怨言。
没想到后来竟被同化了,和他们一块儿欺诈新知青,变成了他们曾经讨厌的模样。
一个个面红耳赤,羞愧难当,朱爱华该打,他们也该打。
林初一瞥了他们一眼,转身回屋了。
朱爱华见她走了,才松了一口气,腿一软瘫坐在地上:“我要换房间。”
林初一太吓人了。
自己得离她远一点儿。
另外两个屋都住了六个人,就剩下靠门和靠窗的床铺了。
朱爱华被吓破胆了,就算是住在靠窗的床铺,她也不想和林初一待在一个屋了,当天晚上就收拾铺盖搬了出去。
…
第二天早上。
林初一一觉睡到自然醒。
其他人见她出来了,神色都显得有些尴尬,低下头不敢和她对视,转过身都装作很忙的样子。
张胜武不自然地笑了笑:“要过来一起吃早饭吗?”
林初一微微一笑:“不用了,谢谢,我想了想,还是不能拖累你们,所以我打算自己开伙。”
“好好好。”其他人听她这么说纷纷松了一口气。
尤其是朱爱华,她用实践证明了,林初一的病不是作假的,不在一起吃饭更好。
饭后,老知青们都去上工了,新知青刚来会放三天假。
林初一他们三个拿着被子一块儿去找支书。
马支书看到他们过来,招呼了一声:“把被子放到那边板凳上,然后过来一下。”
“好。”
马支书拿出钥匙打开抽屉,将里面的钱拿出来,点了点。
“咱们这儿的知青补贴是一百五十块钱,另外再给十斤小麦,三十斤玉米,二十斤土豆,等地瓜下来以后,再分给你们五十斤地瓜。
钱先拿着,等会儿跟我去粮仓搬粮。”
“谢谢马支书。”三人将钱接过来。
马支书不放心又嘱咐了一句:“你们可得省着点吃啊,等来年分粮还早着呢。”
“好。”
马支书突然想起来他们都没带被子,唉,这需要花钱的地方还多着呢。
“你们要是打算做被子,那就去县城,今天正好有到县城的公交车,九点左右在村口等着就行。”
“县城有一个棉胎坊,离供销社不远,你们买了棉花可以去那里加工一下。”
“要是不会套被子,就将东西买齐全了,拿回来找村里的妇女帮忙套一下。”
“平时粮油针头线脑的小东西在公社就能买到,公社离咱们这儿就五里地,走着也不远。”
“菜和鸡蛋,都可以拿东西和村里人换。”
马支书嘱咐得面面俱到:“你们别嫌我絮叨啊。”
“怎么会呢,您都是为了我们好。”
马支书打开粮仓,从里面拿出粮食。
“你们能扛得动吗?”
何大军面色有些为难。
赵美雯根本没打算自己扛。
总共六十斤,小意思,林初一一下将粮食甩到肩上:“谢谢马支书,支书再见。”
她不在这儿陪他们磨叽了,正好不想和他俩一块儿去县城呢,人多了不方便从空间里拿东西。
马支书忍不住称赞道,这女同志可以啊!
又将目光看向何大军他们俩。
赵美雯拉着粮食往前走,一边走一边喊:“哎,林初一,等等我啊。”
何大军学着林初一的样子将粮食甩到肩上,重心不稳,差点儿没被带摔倒。
马支书: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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